塑料的回收再利用現狀
塑料制品的大規模生產和廣泛應用的同時會產生大量塑料廢棄物,易破壞環境并危害人類健康。面對日益嚴重的塑料廢棄物污染,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塑料廢棄物回收體系并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近年來我國也越來越重視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特別是最近關于《循環經濟促進法》、廢舊物資回收的增值稅政策及其它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調整,將對我國再生塑料產業的發展起到深遠的意義和影響。
然而,從現時情況來看,廢棄塑料只是做到了“回收”卻沒有真正做到“再利用”。世界各國處理回收塑料廢棄物的主要方法是丟棄、填埋、焚燒、或者運往他國。歐洲2003年回收的廢舊塑料僅有11%得到了真正再利用,14%運往國外,21%被焚燒。2003年歐洲塑料制造商協會(APME)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塑料回收工藝會議上,專家們認為歐洲塑料回收業處境維艱。我國對每年產生的廢棄塑料處理方法中,填埋占13%,焚燒占2%,回收利用率僅為5%。
焚燒和填埋塑料廢棄物不僅會造成環境的污染,危害人類的生存發展,而且還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這與可持續發展戰略是背道而馳的。因此,為了循環利用資源,廢棄塑料的再生利用是能夠產生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綱要,對再生資源領域里廢塑料部分規劃的戰略目標是:到2020年再生利用廢塑料293萬t,再生利用率達到50%,研究廢塑料材料再生利用技術,提出現行廢塑料再生工藝的改進方法。在解決預處理技術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研究推廣適合我國國情的廢塑料再生技術,以提高再生塑料制品的性能和質量。由此可見,我國對廢棄塑料的回收再利用任重道遠,提高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是當務之急。